P+F洗车机传感器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处于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的施工活动,要采取更为严格、规范的安全监管措施。本案中,检察机关在及时调查取得有效证据的基础上,一方面,采取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既体现了法律监督的严肃性和检察建议的刚性,也增强了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另一方面,着眼于违法施工安全隐患的现实危险性和整改紧迫性,要求行政机关在十五天内对检察建议进行回复整改,跟进督促行政机关及时介入,综合运用停工整改、行政处罚、挂牌督办等监管手段,在短期内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通过个案办理推动行政机关开展建筑工程领域系统治理,全面辨识和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方位治理安全隐患,为推进城市综合治理贡献了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P+F 超声波传感器 UC4000-30GM-IUR2-V15)

参数化接口,用于通过服务程序 ULTRA 3000 根据具体应用调整传感器设置,模拟电流和电压输出,同步选项,可调声功率和灵敏度,温度补偿

感应范围 : 200 ... 4000 mm
调整范围 : 240 ... 4000 mm
死区 : 0 ... 200 mm
标准目标板 : 100 mm x 100 mm
换能器频率 : 大约 85 kHz
响应延迟 : 最短 145 ms
440 ms,出厂设置
绿色 LED : 常亮:通电
闪烁:待机模式或程序功能检测到物体
黄色 LED 1 : 常亮:物体在评估范围内
闪烁:程序功能
黄色 LED 2 : 常亮:在检测范围内有物体时
闪烁:程序功能
红色 LED : 常亮:温度/编程插头未连接
闪烁:发生故障或编程功能没有检测到物体
温度/示教连接器 : 温度补偿 , 评估范围编程 , 输出功能设置
工作电压 : 10 ... 30 V DC ,纹波 10 %SS
功耗 : ≤ 900 mW
可用前的时间延迟 : ≤ 500 ms
接口类型 : RS 232, 9600 Bit/s , 无奇偶校验,8 个数据位,1 个停止位
同步 : 双向
0 电平 -UB...+1 V
1 电平:+4 V...+UB
输入阻抗:> 12 KOhm
同步脉冲:≥ 100 µs,同步脉冲间歇时间:≥ 2 ms
同步频率 :
输出类型 : 1 路电流输出 4 ...20 mA
1 路电压输出 0 ...10 V
分辨率 : 评估范围 [mm]/4000,但是 ≥ 0,35 mm
特性曲线的偏差 : ≤ 0,2 % 满量程值
重复精度 : ≤ 0,1 % 满量程值
负载阻抗 : 电流输出: ≤ 500 Ohm
电压输出: ≥ 1000 Ohm
温度影响 : ≤ 2 满量程值的 %(带温度补偿)
≤ 0.2%/K(无温度补偿)
符合标准 :
UL 认证 : cULus 认证,一般用途
CSA 认证 : 通过 cCSAus 认证,一般用途
CCC 认证 : 额定电压 ≤ 36 V 时,产品不需要 CCC 认证/标记
环境温度 : -25 ... 70 °C (-13 ... 158 °F)
存储温度 : -40 ... 85 °C (-40 ... 185 °F)
连接类型 : 连接器插头 M12 x 1 , 5 针
防护等级 : IP65
材料 :
质量 : 210 g
输出 : 评估极限 A1: 500 mm
评估极限 A2: 4000 mm
上升斜坡

德州洗车机传感器危险化学品安全事关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本案中,检察机关注重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衔接,在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犯罪的同时,注重前端风险防控,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多个监管部门同向发力,先行处置涉刑事案件扣押的易爆危险化学品,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区域性问题,通过联合执法、召开联席会议、呈送专项调研报告等方式,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助力优化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为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贡献检察力量,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样本洗车机传感器2020年8月12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贵溪市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履行审查逮捕职责时,发现康某非法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将相关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2020年8月25日,贵溪市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牵头组织公安、消防、应急管理、供电、辖区镇政府等部门现场查看,聘请石化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经调查发现,康某生产“轻循环油”的厂房位于人口密集的村庄旁,距离沪昆高速公路不足20米。现场有8个大型油罐,罐内装有“轻循环油”40余吨,厂区大门无人值守,也未设置安全提示警示标志。储油罐罐口未密封、不具备防溅漏等基本安全防护功能,可轻易被打开,现场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柴油味道,一旦遇到火源,极易引发爆炸事故。此外,产生的污染物被直接排入周边农田,破坏生态环境。贵溪市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应急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鉴于情况的严重性、紧迫性,贵溪市院立即与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先采取临时性应急措施,包括在厂区划定警戒线,疏散附近居民,断电并配备消防器材,安排人员24小时对厂区轮班值守等。

P+F洗车机传感器2020年1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浙江石油分公司微信公众号推送的一篇文章《疫情当前,您不下车即可加油付款,不进店即可开具发票,还可以……》,引起了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宁市院)的关注。海宁市院经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内62家加油站均存在工作人员在油枪旁让车内车主手机扫码支付加油费、加油机旁印有可供手机扫描的二维码等情形。2020年6月15日,海宁市院层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浙江省院)审批后决定立案审查。为解决“在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扫码支付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海宁市院召开专题会,邀请浙江省安全协会的专家到会指导,并联系通讯部门进行手机电磁辐射实验。通讯专家对手机待机、使用volet通话、扫码支付和观看视频等四种场景下的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W/m2)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手机在上述四种情景下都会发射功率,而手机扫码支付发射的功率远远大于手机通话发射的功率。同年7月3日,为多方听取意见,海宁市院专门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安全专家、通讯专家、法学专家、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社会公众代表、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听证当事人,社会各界人士、新闻媒体等参加旁听。听证会上,安全专家对于手机扫码支付发射的功率可能引发射频火花进行了分析,通讯专家对于手机四种不同场景下的W/m2进行了说明,法律专家对于行政机关履职的法律依据进行了阐释。通过公开听证,最终得出“在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扫码支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结论。同年7月7日,海宁市院根据听证结果向海宁市应急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辖区内加油站开展专项排查,依法查处违反危化品安全经营的行为,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消除支付安全隐患。

德州洗车机传感器检察机关认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部分地区该职能隶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燃气行业的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燃气压力容器的监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危险物品运输的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作为危险物品的监管部门,对燃气行业四个领域及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均未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据此,两级检察机关一方面向市、县(区)两级共计10个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各部门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对燃气行业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深化践行“监管违法追责、犯罪行为打击、公益损害恢复”的“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17件。

样本洗车机传感器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宛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布这批典型案例,一方面希望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形成协同共赢的示范效应,促进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另一方面也希望引入独立的、外部的监督,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安全生产行政监管的法治保障、破解安全生产公共利益保护困境的有效路径、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该案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2018年6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陕西省院)将该案线索交办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汉中市院)。略阳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略阳县院)收到汉中市院交办线索后,于2018年8月20日立案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调取行政机关执法卷宗、询问证人,发现汪家沟尾矿库由略阳县何家岩好益选矿厂(以下简称好益选矿厂)投资建设,好益选矿厂成立于2004年4月,2010年6月被注销,其债权债务转让给略阳县天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矿业公司)承担。2011年天宁矿业公司停产,2013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去世,2014年企业留守人员撤走后,汪家沟尾矿库就由略阳县安监局和何家岩镇政府安排人员值班值守。2018年,原略阳县安监局的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由新组建的略阳县应急管理局行使。略阳县院认为,略阳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在该尾矿库长期未依法闭库时未能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该尾矿库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2018年10月11日,略阳县院向略阳县应急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企业不主动实施闭库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位于山西晋中市榆次区的某商住楼项目工程,在施工中塔吊臂经常伸到工地外吊取工程材料,严重威胁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榆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曾于2019年4月19日对该项目建设单位发送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该项目单位一直未进行整改。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于2019年4月26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但未作出任何监管措施。该项目工程的违法施工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导致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近年来,因燃气引起的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本案中,七台河市检察机关立足保障安全生产,守护美好生活,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监督范围,在全市开展燃气安全管理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两级院检察长均作为主办检察官带头办案,统一指挥,综合运用蹲守、跟踪、无人机航拍、现场勘验检查等多种调查手段,对燃气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链条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召开圆桌会议、移送违法线索等方式,督促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齐抓共管,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同时,坚持新发展理念,帮助涉事企业规范经营、转型升级,推动燃气行业规范化管理,实现保护公益与保障民生的最优结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12月31日,略阳县院向略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略阳县应急管理局对汪家沟尾矿库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庭审中,双方围绕行政机关是否履行监管职责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质证、辩论。2020年5月25日,略阳县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